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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权益价值的项目公示

来源:中国十九冶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25日 A+ A A-

  根据《关于建立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6〕41号)、中冶集团<关于印发《中冶集团暨中国中冶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冶集计财﹝2016﹞24号),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对于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权益价值项目进行了公示,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项目单位: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关于五冶、十七冶、十九冶转让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中冶战投〔2022〕32号)(2022年3月13日)

  二、评估机构有关情况

  评估机构选聘方式:项目通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定向询价选定。

  评估机构: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融兴华”)前身为成立于1992年的中建资产评估事务所。1995年获得中国证监会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联合颁发的证券业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之一。1999年经财政部和原北京市国资局批准,成为第一批完成脱钩改制的资产评估机构,并更名为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后,公司获得较快发展。2009年,公司吸收合并多家评估机构,在行业影响力继续扩大。2010年,公司正式更名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国融兴华系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单位、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拥有国有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证书编号:11020056)和证券业评估资格(证书编号:0100021010),是国内大型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国融兴华总部设在北京,下设专业技术委员会、质量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外提供服务的业务部门包括:资产评估一至八部、无形资产评估部、房地产评估部、矿业权评估部及山西、云南、安徽、湖北、广东、辽宁、上海、福建、四川、陕西等分所。

  资产评估师:高新宇,登记编号:11020035

  资产评估师:陈俊良,登记编号:11160045

  三、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评估人员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评估,履行了接受委托、前期准备、现场调查、资料收集、评定估算、内部审核、评估档案归档等必要的评估程序。

  四、评估项目有关情况

  (一)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目的:因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为此需要对评估基准日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基准日价值参考。

  评估对象: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1年7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42,015.72万元,评估价值为246,430.54万元,增值额为4,414.82万元,增值率为1.82%;总负债账面价值为7,042.28万元,评估价值为7,042.28万元,无增减值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34,973.44万元,评估价值为239,388.26万元,增值额为4,414.82万元,增值率为1.88%。

  • 特别事项说明

  1、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未考虑委估资产可能存在的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和税项;未考虑抵押、担保、未决诉讼等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未考虑评估价值增减可能产生的纳税义务变化。

  2、本评估报告是在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相关当事方提供与资产评估相关资料基础上做出的。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保证经营的合法性是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该资料及其来源进行必要的核查验证和披露,不代表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对该资料及其来源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

  3、本次评估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2021年7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XYZH/2022ZZAA200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按照审计调整后的结果进行申报,本次对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是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本评估机构提请报告的使用者在使用本资产评估报告时要关注上述审计报告。

  4、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共计13项,全部为股东实物资产出资形成,截止评估基准日除第5、11、12项无房产证,其他10项房屋建筑物有房产证,但是房产证的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均未变更,被评估单位已出具声明及承诺,权属归其所有不存在权属纠纷。

  其中第1项和第13项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在下属马鞍山十七冶医院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中进行评估。

  5、委估土地共3宗,证载权利人为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委估土地均未做证载权利人变更,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出具书面说明上述土地所有权归通用五矿医院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6、对于本次评估范围内位于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3号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川国用(2002)字地02770号),本次评估依据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9月18日印发的《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成自然资发[2021 ] 28号)进行评估(成都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自2021年9月20日起执行)。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三)评估结果汇总表

  五、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可在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查询该评估报告。

  六、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此公示在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手续后,在公司内部网站发布,如对该评估事项有反馈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反馈,财务管理部将会同资产评估机构及相关部门处理反馈意见。

  反馈电话:028-86926730

  邮箱:514044439@qq.com

  七、公示期限

  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1日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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